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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2-22 数据编号: 346736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海南东方市天安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东方市天安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东方市天安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八一新村A2栋40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3?月 6 日 9?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JH2023-F001
项目名称:东方市天安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8.70万元
采购需求:东方市天安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及《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2023-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琼财采〔2022〕1296号)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预算金额未达限额标准的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按照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部控制采购规程组织实施。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①如供应商是法人、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如供应商是个体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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