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项目管理服务区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编制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项目管理服务区用地预审
和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编制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条件
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项目管理服务区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编制项目招标方为嘉峪关市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XC-2023-002
2.项目名称: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项目管理服务区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编制项目
3.建设地点: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
4.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1.27公顷,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管理服务中心、星级卫生间、设备用房、公园大门。总建筑面积3679. 20平方米,其中管理服务中心2975.41平方米,层数为2层,建筑高度14.1米;星级卫生间251.27平方米,单层,建筑高度6.0米;设备用房340.93立方米,单层,建筑高度5.8米;公园大门111.59平方米,建筑高度6.8米。建筑基底面积2688. 88平方米。该项目容积率为0.29,建筑密度为21.17%,绿地面积为4871.84平方米,绿地率为38.36%,停车位13个。
5.招标内容:对嘉峪关市林业和草原局实施的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项目管理服务区用地预审技术审查报告、节地评价报告、规划选址论证报告进行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6.本次招标控制价:11.2万元
7.服务周期:资料提交齐全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报告并配合业主直至完成后续服务。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审批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营业执照;
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具有土地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5.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期开户行资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