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鹤城镇中心污水厂扩容及配套截污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鹤山市鹤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鹤城镇中心污水厂扩容及配套截污管网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山市鹤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鹤城镇中心污水厂扩容及配套截污管网工程已由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资〔2022〕154号、鹤发改资〔2023〕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外,其余由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筹集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鹤山市鹤城镇。
建设规模:扩建鹤城镇中心污水厂,处理规模由原3000m³/d提升至7000m³/d。新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进水计量井、综合处理池、尾水提升泵井、鼓风机房、加药间及配电间、污泥脱水车间、储泥池、综合楼等建(构)筑物,购置污水处理有关设备。新建1座污水提升泵站,处理规模为80m³/h;新建DN100-600污水管网13676m,D1000等检查井360座,污水压力管DN325*8焊接钢管总长1006m;新建DN200-800雨水管网421m,D1250-D1500检查井18座;改造110UPVC雨水立管约8250m,110UPVC雨水埋地管约1650m,化粪池50座等。
项目污水处理采用预处理+AA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工艺,消毒采用紫外线消毒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高压板框脱水工艺。项目出水水质执行国标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阶段(暂定365日历天)、竣工结算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2372.0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101.93179万元,监理费招标控制价为:163.2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类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