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门头沟区永定镇南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安置房工程1#住宅楼等16项热力一次管线及换热站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公告内容
门头沟区永定镇南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安置房工程1#住宅楼等16项热力一次管线及换热站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门头沟区永定镇南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安置房工程1#住宅楼等16项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核)【2018】235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中建京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为 门头沟永定镇,东至雅安路西沿与冯村路路口,西至西北环线,南至冯村路,北至雅安路西沿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 门头沟区永定镇南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安置房工程1#住宅楼等16项热力一次管线及换热站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精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 门头沟区永定镇南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安置房工程1#住宅楼等16项热力一次管线及换热站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 124410.41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436.867292 (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 门头沟永定镇,东至雅安路西沿与冯村路路口,西至西北环线,南至冯村路,北至雅安路西沿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 门头沟区永定镇南区棚户区和环境整治安置房项目1#住宅楼等16项热力一次管线及换热站工程图纸范围内的一次管线及换热站内热力系统全部设备、管道、阀部件、电气及自控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揽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其他 供热负荷4321.8kw,供热面积92006.81平方米,最大热力一次线管径为dn150mm。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近 5 年 具有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在3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换热站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