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油库埋地管道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邢台油库埋地管道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石油分公司以《关于邢台油库埋地管道改造项目的批复》(石化销售冀发〔2022〕3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邢台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邢台油库埋地管道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河北省邢台市。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2040313.88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批复范围内邢台油库开挖检测现有埋地管道,对检测不 合格、腐蚀严重的管道进行更换;管道能采用地上方式敷设的,尽可能改为地上;采用地下敷设方式的,在管道下方增设防渗管沟,同时管沟内设集油槽和漏液检测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或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8年以来有油库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8年以来有油库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
(2)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油库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
(3)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018年以来有油库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