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高新区泉山湖住宅区南阳台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淮南高新区泉山湖住宅区南阳台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CG005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淮南高新区泉山湖住宅区南阳台雨污水分流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3月7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履约保证金中“
(3)递交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现修改为:“
(3)递交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中标供应商义务中“5.投标单位应承诺根据淮府办{2014}36号文要求,中标后设立和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现修改为:“5.投标单位应承诺根据淮府办{2014}36号文要求,中标后设立和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持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