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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21 数据编号: 3550832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重庆市水投集团2023-2024年大宗物资集中采购项目(PE管及管件、铜阀门、PPR管及管件)供应商入围招标(三标段)招标公告


重庆市水投集团2023-2024年大宗物资集中采购项目((PE管及管件、铜阀门、PPR管及管件)供应商入围招标(
三、
七、十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水投集团2023-2024年大宗物资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水投集团)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重庆市泽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水公司),招标项目为企业自主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投标人须是产品生产厂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PE管及管件、铜阀门、PPR管及管件供应商(本标段均指招标物资的生产厂商)入围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集中采购入围共分为三个标段,其中:
三标段:PE管及管件,约310万元;
七标段:铜阀门,约2350万元;
十一标段:PPR管及管件,约1001万元;
提示:本项目最终确定的入围中标人须严格遵守《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宗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渝水投[2023]7号)《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宗物资集采二次比选办法》(渝水投[2023]9号)《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宗物资集采供应商管理办法》(渝水投[2023]8 号)等三个办法(详见挂网件)的要求,市水投集团以及泽水公司和各采购单位将按照以上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入围后,再根据以上三个制度规定,按照实际采购需求分批次,采取二次比选或询价的方式确定最终供货商。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视同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
2.2项目地点:本项目供货地点为市水投集团下属各供水公司项目所在地(实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管材类物资运费补贴详见附件。
2.3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重庆市水投集团2023-2024年大宗物资集中采购项目(PE管及管件、铜阀门、PPR管及管件)产品的采购、供货、运输(含包装、运输至买方指定的现场交货)、装卸、保险、验收、调试、仓储以及其它相关的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的物资具体规格型号、数量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本次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本项目不承诺最低采购量。
2.4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进行招标,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也可以在多个标段中同时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入围中标候选人。
2.5交货期:以供需双方《采购合同》及另行约定时间为准,货物到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2.6供货服务期:2023-2024年;本期限不自动达到,部分入围供应商将按2.1的提示制度规定提前淘汰,只有入围供应商未被“取消资格”及在供应商末位淘汰考评中未被淘汰,才能达到。(具体起止时间以中标后框架协议约定为准)。
2.7质量要求:须为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承诺标准的合格产品,并提供产品相关手续,达到采购单位使用标准并验收合格。
2.8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得委托非自身企业人员参与投标、二次比选、合同签订、实质供货等行为。投标人中标后需同泽水公司签订《供应商服务合同》,二次比选中选后,需同采购单位签定《采购合同》及实质供货。
(2)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自己工厂含控股(指投标人合法持有生产企业51%及以上股权,并已经市场行政部门依法核准并登记)生产企业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贴牌。产品涉及的辅件,自己不能生产,允许外购并对其质量负责。
(3)投标人须提供保证产品使用寿命10年以上以及保证5年内不得停产同型号的《产品质量与交付承诺书》。
(4)投标人必须在渝设有库房,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三标段(PE管材及管件),投标人需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塑料管材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塑料管材的生产、销售经营许可范围。
(2)投标产品须具有省级(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卫生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省级(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疾控中心或获得CNAS/CMA认证单位出具的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检测的卫生检测报告;省级(直辖市或自治区)及以上第三方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2019年1月1日及以后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型号具体详见挂网附件中供货清单)。
(3)提供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2020、2021年财务报表,每年销售额均达到1亿元以上,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4)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每年与供水企业(供水相关的设备终端用户或满足条件的经销商)签订并完成供货的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的年度供货合同和发票金额,发票金额每年累计均达80万元及以上。
3.2 十一标段(PPR管材及管件),投标人需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塑料管材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塑料管材的生产、销售经营许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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