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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3-21 数据编号: 3551832 所属类别: 勘察设计

河北石家庄藁城区城乡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建设工程(填埋场渗滤液系统升级改造)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藁城区城乡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建设工程(填埋场渗滤液系统升级改造)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藁城区城乡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建设工程(填埋场渗滤液系统升级改造)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以藁行审批复〔2022〕01-150003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藁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藁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藁城区城乡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建设工程(填埋场渗滤液系统升级改造)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招标编号:QXQC-GC-2022009
3.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藁城区
4.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对原有的处理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处理能力由80吨/日增加到100吨/日,新增l套日处理规模100吨的两级DTRO系统+日处理规模50吨的MVR蒸发系统,最终建成一套渗滤液全量化处理系统。
5.资金来源:财政统筹
6.计划工期:90天,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70日历天。
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艺设备的深化设计及采购、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试运行及整体移交以及保修期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协议中必须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身份参加投标;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未被“信用中国”网 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5项目负责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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