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鲁化工区北部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齐鲁化工区北部污水处理厂工程总承包项目 LZGC202303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齐鲁化工区北部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临行审许可字〔2021〕6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管仲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齐鲁化工区北部污水处理厂项目。
2.2建设地点: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区规划经八路以西、化二路以东、乙烯北路以北。
2.3建设规模:项目选址位于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区规划经八路以西、化二路以东、乙烯北路以北,占地9.4389公顷。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1)建设高盐污水处理系统一套,处理能力为50000m?/d;
(2)建设中水回用系统一套,处理能力为48000m?/d。
(3)新建办公楼、膜车间、脱水机房等建筑物,建筑面积约11846平方米。
(4)新建调节池、絮凝反应沉淀池、预氧化池等构筑物,面积约37295平方米。合同估算价78900.38万元。
2.4计划工期:2023年4月28日开工;2024年4月1日竣工,施工总工期:3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相关设计、施工(包括招标人委托范围内的:地基处理、基坑开挖和围护、土建及其安装、室外附属工程、场地周边绿化等工程)、配合手续办理以及保修服务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详见招标文件)。以上为本项目主要内容,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根据招标人实际要求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服务。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合格。施工质量:合格。
2.7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包括工程设计、施工)。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9建筑渣土:类别为/、产生数量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