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市基础设施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基础设施配套管网(一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邯郸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邯审批政投字〔202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邯郸市基础设施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第三标段2.1.2建设规模及内容:安康路(中华大街-幸福街),新建污水管网,雨水管网,中水管网,以及其他附属基础设施工程等。
2.1.3工期:135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10日历天,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11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详细勘察工作(含勘探、勘察成果整理、重点分析评价有关的工程地质问题等,出具满足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以及后期服务),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含竣工试验)内容,以及工程现场地上、地下不可预见或不可量化或改造工程中临时占位构筑物的拆除、清理、挪移、保护、恢复等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