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泾渭新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二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渭新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已由西安经开区行政审批局以2211-610162-04-02-60117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泾渭水净化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安泾渭水净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中盛广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规模:新增用地75亩,新建曝气生物滤池、高效沉淀池、调节池、反冲洗间及变配电室等,总建筑面积约1259平方米;改造2号氧化沟、中间提升泵站、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等。项目完成后,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万立方米/d,总规模达到10万立方米/d,绝干泥量40t/d,出水达到准IV标准。项目总投资约为32615.1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22371.00 万元);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高陵区渭阳一路与桑军大道以东泾渭污水处理厂内;
2.3 项目投资总额:326151700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泾渭新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二次招标);标段编号:E61010035068LvdCmQmU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泾渭新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二次招标),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采购、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2.6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泾渭新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二次招标),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筑师一级】及以上,或【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2标段名称:泾渭新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二次招标),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若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时须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质。牵头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各方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行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