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锦兴苑一期(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博兴县锦秋街道疃子村移民安置项目)室外配套电力工程EPC(二次)招标公告
锦兴苑一期(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博兴县锦秋街道疃子村移民安置项目)室外配套电力工程EPC(二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锦兴苑一期(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博兴县锦秋街道疃子村移民安置项目)室外配套电力工程EPC(二次)已经博发改(2021)1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合格的施工、设计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BZBXGC-2023-009
2、工程名称:锦兴苑一期(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博兴县锦秋街道疃子村移民安置项目)室外配套电力工程EPC(二次)
3、建设地点:博兴县新城二路以东,博城八路以南
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米。
5、计划投资:投资约1365.00万元。
设计费控制价40.00万元,施工费控制价1325.00万元。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计划工期:设计工期要求:20日历天
施工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8、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9、招标范围:EPC总承包的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与该小区配套电力设施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验收(外部验收对接)及测试、移交、供电、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