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响水县响坎河治理工程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响水县响坎河治理工程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项目编号:A3205820001000557001001
1、招标条件
响水县响坎河治理工程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 已由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响水县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处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响水县境内。
2.2、工程内容和规模:响水县响坎河治理工程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项目总投资约273万元,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
2.3.1工期:60日历天
2.3.2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4、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投标人必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如果有)、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2022年10月-2023年3月或2022年9月-2023年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3.5.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2 业绩要求:无。
3.5.3 信誉要求:
3.5.3.1 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响水县县级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者所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
3.5.3.2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3.3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违约、失信等原因被响水县有关部门限制投标。
3.5.3.4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3.5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