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灵宝村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点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宝村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点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伍发改审批【2023】6号文于2023年1月29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00万元、灵宝村村集体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灵宝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卓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伍家岗区伍家乡灵宝村辖区。
建设规模:堰塘清障、清淤,水源涵养工程,岸坡整治、人文景观设计,水源涵养及改造乡村道路2千米。(包含道路开挖、转运、混凝土浇筑、剧缝、养护)。
2.2招标范围
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3其他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及以上标准。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上传水利水电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