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敦化市雁鸣湖镇农村小型污水处理站式水冲厕所试点项目公告
敦化市雁鸣湖镇农村小型污水处理站式水冲厕所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yzb-2023js0324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敦化市雁鸣湖镇农村小型污水处理站式水冲厕所试点项目已由敦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敦化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敦化市雁鸣湖镇农村小型污水处理站式水冲厕所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敦发改审批字 [2023] 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敦化市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本次农村小型污水处理站式水冲厕所试点项目包含两方面建设内容: 雁鸣湖镇腰甸村中腰甸屯、新甸屯、锦江屯三个自然组,共计170户居民,新建双格化粪池 170 座污水收集池5座,检查井 124 座,跌水井 15 座,铺设于管( de315-12.1-0.6mpa ) pe100 级排水管 1874m ,支管(de160-6.2-0.6mpa) pe100 级排水管排水管 4378m。
2、雁鸣湖镇区1#污水处理站工程。本次工程在雁鸣湖镇区 1#污水处理站污水入口处设置检查井1座,检查井结构参考图集 20ds515(y03wh),检查井位于雁鸣湖镇政府东侧。详见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一个;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已落实;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估算价510.6024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敦化市;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工期427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中级或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2022年12月31日)须具有网查业绩截图、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4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2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