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满城区城区内16个村庄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监理 已由 保定市满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定市满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满城区城区内16个村庄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保定市满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满城区城区内16个村庄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概算的批复、保满发改投资[2022] 78号、保满发改投资[2023]2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满城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满城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满城区城区内16个村庄生活水源江水置换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保定市满城区满城镇。
2.3主要建设内容:利用16个村庄外已有地表水管网,连接铺设管道13497m(管径 De160-De315)至村内主管道,同时进行阀门井、排气井、泄水井、机电设备等配套建设。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自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结束之日止。
2.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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