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遂溪县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草潭镇第一期)公告
遂溪县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草潭镇第一期)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遂溪县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草潭镇第一期) 项目编号:JG2023-1440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3月31日 9时30分~2023年4月4日 16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第十五条、第十九条规定,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故不接受广东省外企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投标登记,省外投标的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投标登记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拟委派在本项目的本单位在职专业人员至少不低于以下人员配置: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名;安全员1名(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施工员1名(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质检员1名(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材料员1名(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资料员1名(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上述人员在投标企业自当月)往前顺推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或以上的社保证明或单位代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打印件(或税局网页截图),以上所委派专业人员一人一岗,不得重复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