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市蟠龙塬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一期)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宝鸡市蟠龙塬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一期)已由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宝鸡市蟠龙塬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审服投发(2022)14号)和《关于宝鸡市蟠龙塬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宝审服投发(2022)243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水利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其他自筹资金),概算总投资24866.83万元,招标人为宝鸡市水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宝鸡市蟠龙塬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白荆山水厂土建按3.0万m3/d规模一次性建设完成,设备按近期一组1.5万m3/d规模进行设备采购安装,冯家山西干
一、二级泵站按设计内容一次性完成。具体建设内容详见一期建设项目清单。
范围:宝鸡市蟠龙塬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一期)采用“投融资+施工总承包+运营的方式实施”。本次招标范围为:宝鸡市蟠龙塬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一期)的投资人、施工总承包及运营。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和《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标人按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独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通过股东借款、银行贷款、基金等方式协助招标人筹措项目资金。项目公司与招标人签署《委托运营协议》,并负责5年期项目的运营、维护管理及移交等工作。中标人对项目公司合同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合作期限为7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5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宝鸡市蟠龙塬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一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宝鸡市蟠龙塬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一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施工、投融资、运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人,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且只能为1家。)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