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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5-15 数据编号: 372376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吉林市妇产医院改扩建项目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吉林市妇产医院改扩建项目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项目编号:JLS20230515FJSZ0100100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妇产医院改扩建项目污水处理工程已由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市发改投资审批发【2021】1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妇产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债券资金80.00%,自筹资金2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一座地下污水处理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招标控制价:441.0058万元(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公布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工程施工;
2.4工程建设地点:吉林市珲春街(原吉林卫校);
2.5计划工期:2023年6月12日-2023年8月11日,共6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可查询,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需提供投标人自行出具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承诺;投标人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及(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3.6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将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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