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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5-17 数据编号: 3732415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苏南京浦口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桥林水厂污泥处置及相关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浦口城乡水务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就桥林水厂污泥处置及相关服务(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价和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桥林水厂污泥处置及相关服务

2、采购范围:桥林水厂污泥处置及相关服务

3、最高限价:360000.00元
投标单价或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详细评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备车辆从事泥饼运输;若无自有车辆,可与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合作,但必须满足采购人对运输车辆的相关要求。运输车辆应为泥饼运输专用车辆,须提供车辆权属证明、车辆所属单位的道路运输营业许可证以及所有运输车辆的运输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非自有车辆还须提供运输合作协议和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运输车辆须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保证车辆运输轨迹随时可查(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投标人必须已具备尾泥处置地点,处置点应符合环保相关要求并具有100吨/日及以上的泥饼连续综合处置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处置点的准确地点名称,并提供处置点环评报告及批复或竣工环境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等相关证明材料,若环评报告及批复或竣工环境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等相关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处置能力的,需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投标人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从2020年1月1日至今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2020年及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提供近三年至少一份相关业绩证明。(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8.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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