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江大保护猇亭段岸线治理暨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江大保护猇亭段岸线治理暨生态修复项目已由宜猇发改审批[2023]2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区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猇亭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中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长江大保护猇亭段岸线治理暨生态修复项目主要分为二个部分,即长江沿岸生态覆绿工程和鱼类增殖放流湿地公园工程。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如下:
(一)长江沿岸生态覆绿工程
长江沿岸生态覆绿4.727km,桩号为CJ8+673-CJ13+400。主要工作范围是海汇码头至古老背渡口段绿化(桩号:CJ8+673-CJ10+000)、船厂段绿化(桩号:CJ12+442-CJ13+400)两部分,覆绿面积约30917㎡。
(二)鱼类增殖放流湿地公园工程
工程总面积8215㎡,其中绿化、地被及湿地植物种植总面积4581㎡,以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2、建设地址:宜昌市猇亭区长江新村社区;
3、资金来源:区级财政资金;
4、招标范围:具体施工范围及工程量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5、工 期:12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等级标准(其中绿化工程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 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苗木自通过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满足《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要点(试行)》、《宜昌市园林绿化工程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2022版) 》文件要求。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
(1)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学会或行业协会)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若提供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有〉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3、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或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