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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5-24 数据编号: 375678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吉林伊通满族自治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告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四农局函【2023】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SPS20230519NTGC01001001
2.3招标内容及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 编制、工程勘测、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竣工计量、上图入库以及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内容(甲方视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设计范围) 
2.4最高投标限价:费率招标,不超过总投资3%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6质量要求:符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及国家、吉林省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其他基本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测绘应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勘察设计应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本项目总负责人须为设计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及项目勘察负责人均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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