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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5-25 数据编号: 375752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龙岩园田塘蓄洪湿地建设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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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岩园田塘蓄洪湿地建设工程(重新招标)已由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龙发改审批【2023】1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省龙岩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龙岩城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新罗区西陂街道闽西监狱,青云路北侧、龙岩大道西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园田塘蓄洪湿地建设项目实施面积199879㎡,湿地修复面积51863㎡,林相改造面积51771㎡,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公布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田塘蓄洪湿地建设、林相改造 区域内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1)湿地基质恢复工程:场地整理面积约155800平方米;(2)植被恢复工程:包括水生植物配置、湿地隔离带植 被恢复、护岸植被种植、水质净化区植被配置、耕地农田恢复等,其中耕地农田恢复面积约57684平方米:(3)岸坡恢复工程:新建拦水坝桥4座,总长约85米。新建驳岸总长约3120米:(4)林相恢复与改造工程:涉及林相改造面积约51771平方米,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公布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908655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1)要求在7月31日前完成蓄洪湖的建设,开始蓄水;
(2)8月10日前完成农田区提质改造施工,交付种植;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及《龙岩市城市绿化导则(试行)》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或园林绿化施工等相应范围)。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社会化评审的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及以上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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