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7国道襄阳市襄州至宜城段改建工程环保、水保技术咨询服务(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7国道襄阳市襄州至宜城段改建工程环保、水保技术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JCG-XYZC-2023-4
2、采购计划备案号:襄采计备[2023]000174号
3、项目名称:207国道襄阳市襄州至宜城段改建工程环保、水保技术咨询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5(万元)
6、最高限价:75(万元)
7、采购需求:
本次磋商主要内容为207国道襄阳市襄州至宜城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项目”)环保、水保技术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或“本服务项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项目施工期、施工缺陷责任期的环境监测及水土保持监测;
(2)负责编制本工程项目《环境监测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3)本工程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咨询服务;
(4)为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工程项目提出的工作要求、整改意见等,提供咨询服务;
(5)负责如实查验、监测、记载本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并配合采购人依据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完成环保及水保专项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预计服务期为40个月,其中施工期1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预计服务开始时间为:2023年6月,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服务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将按规定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供应商如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或监狱企业,应当分别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分别对声明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予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最低要求:
供应商须持有市场监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包括原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