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一阶段)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一阶段)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一阶段)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 淮管(发改)审发【2023】20号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淮安金州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扩建(二期一阶段)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杨路北侧、新长铁路西侧、板闸干渠南侧、宁连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本次扩建规模为 4 万 m3/d。处理工艺:采用了“预处理+多段 A2/O 生物池+二沉池+磁混凝澄清池+滤布滤池+臭氧催化氧化(预留)+次氯酸钠消毒”,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A标准。出水部分进行回用,满足《城市污水再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和《城市污水再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19)要求。
根据江苏地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在该标准实施之日起三年后执行其出水要求,因此,本次扩建统筹考虑了远期提标的预留。
2.1.3招标控制价: 22659.404086 万元
2.1.4工期要求: 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 月 10日,竣工日期: 2024年 5 月10日;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项目的全部工作(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及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