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3-6-1 数据编号: 378188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扬州江都城区北部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江准府东侧合流排口整治工程公告

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都城区北部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江准府东侧合流排口整治工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受扬州市江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江都城区北部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江准府东侧合流排口整治工程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扬州市江都区江淮府南侧沿河支路与仙女桥交叉处西侧,主要内容为采用智能分流井对现状入河排口处DN2000的合流管中旱流污水和初期雨水进行分流收集,经现状预留的DN800污水管接入现状二桥污水泵站。本次共设计一套智能分流井以及相关配套管道设备等。
江都城区北部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江准府东侧合流排口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1012-YZCC-C2023-00010
项目名称:江都城区北部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工程-江准府东侧合流排口整治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78.042017万元(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69.11万元)
5.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签发开工令的时间为准)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8.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3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7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2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