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 招标条件
盐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处实施的盐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需确定合格的调查评估服务单位。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盐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2.2 项目地点:盐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盐城市静脉产业园内)。
2.3 项目规模:23万元。
2.4 招标内容: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明确2023年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苏环办(2023) 148号)要求,盐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需对照《危险废物处置场和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办便函〔2022〕382号),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8月底前完成调查评估技术方案编制及评审,11月底前完成调查评估报告编制及评审,并完成国家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子系统填报。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根据生态环境部门要求确定)。
2.6 质量要求:调查评估服务单位完成的工作成果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人对服务项目提出的具体要求。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的独立法人。同时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
3.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