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排水集团2023年度地下管线消隐工程勘察已由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城管委以京水务再【2022】82号、北京市城管委2023年1月《北京市2023年度地下管线老化更新改造消隐工程计划项目汇编》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地方(市财政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丰台区;
2.2项目规模:本次招标共4项管网消隐工程的勘察工作,长度共计348米,见附表:《项目规模明细表》。
2.3招标范围:朝阳区、丰台区勘察本项目中需要实施勘察的部分,勘察包括但不限于管线岩土勘察,确保符合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需求。
2.4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个日历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营利法人;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含)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
(1)财务制度健全,2019年、2020年、2021年连续三年财务状况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具有单项勘察合同金额5万元(含)以上类似项目(市政管线勘察)业绩;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2018年5月1日至今,在北京排水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项目中因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不合格的事项而被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情形;
2018年5月1日至今,在北京排水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项目中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形;
投标截止日,在北京排水集团集中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中;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在上述“①、②、③”情形的供应商中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负责人的(以上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监事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为准,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信息以采购人及其所属公司的合同/协议及相关合同/协议的执行记录为准)的情形。
3.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证书,专业为:勘察相关专业。
3.6其他人员要求: /
3.7其他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与采购有关的规章制度;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R不接受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通过竞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findbidding.com)进行投标申请人注册、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投标申请人须访问竞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访问电子平台(http://www.findbidding.com),点击导航栏的“投标人登录”栏目,进入电子招投标模块登录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