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区4个出入口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南标段(伊通大街南段)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区4个出入口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南标段(伊通大街南段)已由伊发改字[2023]5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伊通满族自治县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城区4个出入口排水管网建设项目-南标段(伊通大街南段)
2.2 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
2.3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1)沿道路西侧车行道下新建铺设2段雨水管线。第一段管径为DN1000,钢筋混凝土管;起点自伊通大街与南环路交汇,由南向北终点排入三星河,总长144m。第二段管径为DN1200,钢筋混凝土管;起点自伊通大街与库伦大路交汇,由北向南终点排入三星河,总长490m。
(2)沿道路东侧车行道下新建铺设1条污水管线,管径为DN400,高密度聚氯乙烯双壁波纹管。起点自伊通大街与南环路交汇,由南向北终点接入库伦大路既有污水管,总长度642m。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6 计划工期:2023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30日,共计400日历天。
2.7 最高投标限价:628.9081万元。
2.8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