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高新园区集中供热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奉新县高新园区集中供热管网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期) 已由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奉发改发[2022]397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奉新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第三方检测招标人为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高安靖安奉新片区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冯田片区)位于奉新县县城东南部,规划范围北至天工大桥、东至新村、儒里村、南至店下村、西临黄沙港河、南潦河。
2.1.1 道路工程:由6条道路组成,路线全长4329.244m。其中①棉纺北路812m、②开元路1191.264m、③丰产路767.089m、④新材路801.490m、⑤新材路南延段392.118m、⑥新园三路365.283m,主要含机动车、非机动车道沥青路面、雨污管网、绿化、人行道、交通标识、照明、护坡等工程。
2.1.2 管涵工程:采用钢波纹管涵,孔径采用φ4.0米,全长约1041米。
2.1.3 天工大道人行道工程及防护林工程:人行道全长2830米,宽3米;天工大道北侧人行道外侧布置有1543米长,30米宽的防护林。
2.1.4 雨污水收集及提升工程:3座一体化提升泵房,4道电动闸门,1座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事故应急池。
2.2 试验检测服务期限:检测服务期约5年,自合同签订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2.3 试验检测招标范围:全线路基、路面、排水等工程质量检测(包括配合比、材料、实体质量抽检、外观检查和交工验收阶段的检测等),及时向项目业主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2.4 标段划分:本次试验检测招标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等级证书,并取得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项目已完工。)独立完成过公路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业绩至少一个;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及业主或质监部门开具的业绩证明材料(材料需要能证明该项目检测工作已完成)原件扫描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须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2)必须是本单位在职正式职工(60周岁及以下),不得挂靠,并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单位;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注册单位与所在单位必须一致,以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网页查询为准,须提供网页查询彩色截图。
3.4 本项目拟任技术负责人:
(1)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2)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正式职工(60周岁及以下),不得挂靠,并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单位;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注册单位与所在单位必须一致,以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网页查询为准,须提供网页查询彩色截图。
3.5 本项目拟任试验检测人员:
(1)至少2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资格证书。
(2)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正式职工(60周岁及以下),不得挂靠,并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单位;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注册单位与所在单位必须一致,以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网页查询为准,须提供网页查询彩色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