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苏巷路沿线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村庄纳管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阴市东舜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巷路沿线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村庄纳管改造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阴市长泾镇苏巷路(凤窠庄、李巷上、唐家巷、中苏巷与后苏巷范围)
2.1.2建设规模:苏巷路沿线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村庄纳管改造,本工程包含污水泵房改造和污水压力管,污水最终接入已建污水泵站,涉及DN110 PE污水管改造约988m、DN160 PE污水管改造约768m、新建污水阀门井3座、污水泵房改造4座、新建标志桩45套及以上内容配套的土方挖填等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 54.77 万元。
2.1.4工期要求: 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 9 月 12 日,
竣工日期:2023年 10 月 31 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不能将本人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合格证书等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c不能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个月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