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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8-29 数据编号: 420866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广东广州增城区石滩镇增塘水库移民村(增塘村)人居环境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公告


增城区石滩镇增塘水库移民村(增塘村)人居环境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增城区石滩镇增塘水库移民村(增塘村)人居环境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JG2023-4840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8月29日 0时0分~2023年9月18日 10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389.792848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注:工程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执行。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
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3.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①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6类似项目业绩要求:/3.7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最近6个月(时间为:2023年2月~2023年7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落实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 “信用广州”网站http://credit.gz.gov.cn/公布的名单为准。(如有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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