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3年石河子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石河子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15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8s[2023]2086号-001-001
项目名称:2023年石河子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50万元
最高限价:1250万元
采购需求:按照《石河子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中水回用工程ppp项目》6.1.5甲方(市人民政府)应为乙方指定污泥运输地点,以保证乙方在提供正常的污水处理服务后,将脱水后的污泥运输至指定地点。主要对石河子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达到环保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服务期限结束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