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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质量环保综合监管系统二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公司采购有关规定,广安爱众安全质量环保综合监管系统二期建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广安爱众安全质量环保综合监管系统二期建设项目
2、采购编号:AZGF-2023-XX-013
3、项目业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4、采购限价:60万元。
5、拟成交服务商数量:1家。
6、合同履行期限及服务期限:软件系统研发建设须在合同签订后2 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及整体验收等工作须在1个月内完成。验收通过后至少提供24个月的质保服务(免费售后及运维服务)。
7、服务地点:广安市
8、项目内容及要求: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环保综合监管系统项目建设(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已完成系统框架搭建及手机APP、系统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隐患管理、统计分析等模块功能开发,本期主要完成一期功能模块优化升级和特种设备及人员资质管理、安全经费管理、任务中心等功能模块建设。),包括但不限于系统需求分析、设计、开发,系统软件的配置、安装部署、维护、服务、新老系统的数据迁移对接,系统使用和运行的测试、调试、系统的落地实施、推广培训、验收、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实施范围覆盖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现有组织架构下的各部门(中心)、各子公司,满足全体员工使用。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二、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一)通用资格条件
1、应答人应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应答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软件开发和技术服务能力;
2、应答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行政处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包含“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电子版,报告生成时间为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采购截止时间内,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
3、应答人不得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采购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
4、应答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业停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资质;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应答。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二)专用资格条件
1、具有企业软件成熟度能力CMMI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