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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14 数据编号: 4318803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黑龙江绥滨县城区雨污(分流)合流管道改造项目施工第一标段公告





绥滨县城区雨污(分流)合流管道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szb-2023-053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绥滨县城区雨污(分流)合流管道改造项目已由绥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绥滨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绥滨县城区雨污合流管道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绥发改发【2022】13号)绥滨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绥滨县城区雨污合流管道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调整报告的批复(绥发改发【2023】86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绥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恒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滨县工程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绥滨县城区雨污(分流)合流管道改造项目
2.2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污水管线5111米,一座提升泵站升级改造及检查井。
2.3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计划工期:77日历天。
2.4建设地点:绥滨县松滨大街、奋斗路。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二个标段。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工作内容的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
2.8招标控制价:一标段12398618.60元、二标段7009466.19元。
2.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模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要求。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4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包括:
(1)投标人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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