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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15 数据编号: 4323309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扬中市城市绿化垃圾处理项目采购公告


扬中市城市绿化垃圾处理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扬中市城市绿化垃圾处理项目采购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9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1182-HXGL-C2023-0016。
2、项目名称:扬中市城市绿化垃圾处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40万元。
5、最高限价为:2398710元。
6、采购需求:扬中城区及主要干道绿地产生的垃圾集中处理(详见磋商文件中项目采购需求内容)。
7、项目服务期:3年(2023年9月30日-2026年9月30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一年内的财务报表(不少于三个月,每月提供一份);事业单位提供2022年财务报表);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响应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见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磋商响应承诺函);
1.6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事业单位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7具有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社会保险费证明);
1.8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结束前“‘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
1.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①按扬财购〔2022〕17号《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1.3至第1.7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扬财购【2022】4号文,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意:上述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三、获取磋商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登录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或进入扬中政府采购网(http://www.yzzfcg.cn/)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2)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磋商文件(后缀名为.kedt”)。
(3)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5日9:30。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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