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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15 数据编号: 432888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淮安区污水处理厂生态安全缓冲区尾水湿地及中水回用工程(PC+O)(二次)(重发公告第2次)

                   淮安区污水处理厂生态安全缓冲区尾水湿地及中水回用工程(PC+O)(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区污水处理厂生态安全缓冲区尾水湿地及中水回用工程(PC+O)已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审字【2022】25 号的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专项债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淮安区污水处理厂生态安全缓冲区尾水湿地及中水回用工程施工、运营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市淮安区污水处理厂三期东侧。
2.1.2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62000㎡,总设计规模4万m3/d,其中人工湿地工程设计规模2.8万m3/d,中水回用工程污水厂尾水回用规模1.2万m3/d,人工湿地出水回用规模1.6万m3/d,总回用规模2.8万m3/d。(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为准。)
人工湿地工程:设计规模2.8万m3/d,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人工湿地及辅助配套工程,中水回用泵站、尾水提升泵站级配套管网。
中水回用工程:中水回用泵站2.8万m3/d,配套中水回用管道,管径为DN300-DN600,管长总长约为6.5km。
2.1.3 合同估算价:约9998.85万元 
2.1.4 工期要求:150 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要求:
(1)建安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按发包人要求进行采购,设备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尾水湿地设计出水水质指标:主要指标需达到地表水Ⅳ类水质要求,即CODcr浓度≤30mg/L,NH3-N浓度≤1.5mg/L,TP浓度≤0.3mg/L。
2.2 招标范围:淮安区污水处理厂生态安全缓冲区尾水湿地及中水回用工程施工、运营维护一体化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本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试运行(联合试运转)、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整体移交、缺陷保修期内的保修及项目设施运营维护等采购施工运营维护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
2.2.1施工部分:
(1)构建生态净化型生态安全缓冲湿地,实现对污水厂尾水的净化,生态湿地占地约93亩,设计内容包括:潜流湿地28970 ㎡、表流湿地9619㎡、湿地配水井1座、溢流井1座,中水回用泵站1座,泵站设计规模为28000m3/d,占地面积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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