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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18 数据编号: 4340049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公司“无人监屏”改造推广工程(东海站、淮安站、观音站)施工工程劳务分包项目采购公告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公司输油站场“无人监屏”改造推广工程 (东海站、淮安站、观音站)施工工程劳务分包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东部原油储运公司输油站场“无人监屏”改造推广工程 (东海站、淮安站、观音站)施工工程劳务分包已由徐州实华管道特种作业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徐州实华管道特种作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东部原油储运公司输油站场“无人监屏”改造推广工程 (东海站、淮安站、观音站)施工工程劳务分包已具备谈判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请有意向的响应人参与谈判。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名称:东部原油储运公司输油站场“无人监屏”改造推广工程 (东海站、淮安站、观音站)施工工程劳务分包。
2.2项目地点:东海站、淮安站、观音站。
2.3采购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95000元(含税)。
2.5采购范围:对东海站、淮安站、观音站“无人监屏”改造推广工程施工劳务配合。
2.6计划服务期:100天。
3.响应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
(1)响应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2 财务要求:
(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承诺函)。
(2)响应人需提供近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响应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业绩要求:
(1)2019年以来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的项目业绩(电气仪表施工或施工劳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及对应合同的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并同时提供查询网站上的查询截图,否则视为业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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