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次氯酸钠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深圳市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次氯酸钠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现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公开询价,诚邀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次氯酸钠采购项目(第二次)。
1.2 采购人:深圳市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1.5 项目概况:深圳市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龙华污水处理厂(二期),出水粪大肠杆菌主要是以紫外线消杀为主,次氯酸钠为辅,目前需对次氯酸钠进行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深圳市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深圳市龙华水质净化厂(二期)次氯酸钠采购项目(第二次),具体规格、型号、数量见供货清单。
2.2 供货期限:暂定10个月。
2.3 供货地点:龙华水质净化厂(二期)。
2.4 质量要求或技术标准:达到合格标准,并满足本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二”的执行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本标段货物资格的企业。
(2)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2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
(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在8万元及以上的次氯酸钠供货合同,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
(5)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