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3-9-22 数据编号: 436716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2023年清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13标段-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清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13标段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2023年清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审批[2023]0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清河县坝营镇、葛仙庄镇、连庄镇等14个行政村。
2.2建设内容: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污水管网建设,修建水簸箕、修建连接线、街道硬化、便道硬化、巷道硬化等。
2.3工期:2023年11月30日前完工;
2.2招标范围:2.4本项目共划分为13标段。
2.5招标范围:1标段:坝营镇西洪河村道路硬化;2标段:坝营镇东洪河村道路、便道硬化、路灯;3标段:坝营镇石家庄村道路硬化、巷道硬化、路灯、游园广场;4标段:坝营镇董家庄村道路硬化、巷道硬化、路灯、游园广场;5标段:坝营镇于庄村道路硬化、巷道硬化、路灯、游园广场、冢子村路灯;6标段:坝营镇堂上村污水管网;7标段:葛仙庄镇韩庄村便道硬化、街道修复、路灯;8标段:葛仙庄镇王城后村便道硬化、街道修复、路灯;9标段:葛仙庄镇马屯村污水管网;10标段:连庄镇高裴村便道硬化、街道修复、路灯;11标段:连庄镇孙双阜村便道硬化、街道修复、路灯;12标段:连庄镇尹豆坞村便道硬化、街道修复、路灯、巷道硬化;13标段:连庄镇张豆坞村便道硬化、街道修复、路灯、污水管网;具体详见各个标段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项目的所有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