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安全环保惠州石化全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泄漏检测服务专有协议
安全环保惠州石化全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泄漏检测服务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安全环保惠州石化全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泄漏检测服务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安全环保惠州石化全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泄漏检测服务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为解决目前LDAR项目时间紧检测任务重的问题,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工作,根据国家标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HJ 1230-2021)、粤环函〔2013〕830号《广东省泄漏检测与维修制度(LDAR)实施技术》的要求和中海油《LDAR检测指南》,需委托相关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安全环保惠州石化全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泄漏检测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3-CNCCC-FW-GK-6155/01
发标日期
2023年09月22日
主要技术规格
为解决目前LDAR项目时间紧检测任务重的问题,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工作,根据国家标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HJ 1230-2021)、粤环函〔2013〕830号《广东省泄漏检测与维修制度(LDAR)实施技术》的要求和中海油《LDAR检测指南》,需委托相关单位开展相关工作。为解决目前LDAR项目时间紧检测任务重的问题,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工作,根据国家标准《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HJ 1230-2021)、粤环函〔2013〕830号《广东省泄漏检测与维修制度(LDAR)实施技术》的要求和中海油《LDAR检测指南》,需委托相关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在合同执行阶段,合同届满1年时,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以此类推。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非依法必须招标.惠州石化全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泄漏检测服务以及惠州石化LDAR管维平台和集团公司LDAR平台数据的运行维护。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