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绩溪县农村居民供水保障规模水厂及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延伸建设工程(旺川水厂建设工程)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安徽省绩溪县农村居民供水保障规模水厂及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延伸建设工程(旺川水厂建设工程)(项目编号:jxx-gc-gk-2023524)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请各投标人按此澄清文件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
1、现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评定分离”中“4.择优的相对标准: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优先顺
(11)
(6)
(3)
(1)”修改为“4.择优的相对标准: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优先顺序
(6)
(3)
(1)”,将“
(11)针对本项目水厂一体化设备(包括一体化净水设备、不锈钢清水池、加药模块、辅助模块等)设备品牌选用、采购、安装及调试方面,由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分别从质量、安全、进度、实施重难点等角度进行论述,由定标考评委员会根据论述针对性、可实施性进行投票,得票高且超过总票数 1/2 的优于得票低的”内容删除。
2、现将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