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余干县康山大堤涝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余干县康山大堤涝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余干县康山大堤涝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监理已由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饶发改行政字【2022】2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国家及省级补助资金和余干县政府财政配套,招标人为余干县涝区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监理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康山大堤圩区内。
2.2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包含施工期、保修期(1年)及工程竣工验收,施工期730个日历天。
2.3招标范围:
(1)渠道整治工程:渠道治理总长度 19.37km,其中清淤总长19.37km、硬护坡总长6.14km;(2)设计加固建筑物共35座,治理排涝站20座(其中新建2座,拆除重建16座,更换设备2座);治理节制闸7座(其中新建4座,拆除重建3座);拆除重建自排闸1座,自排涵4座;治理机耕桥3座(其中新建1座,拆除重建2座)。(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招标金额:619800元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7〕139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