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海门城区市政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施工等资格后审公告
南通市海门城区市政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市海门城区市政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已由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以海审批审发[202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海门区排水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门城区 。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南通市海门城区市政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施工。
2.1.3合同估算价:约 1368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1.5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对城区大管径塑料材质市政排水管道进行逐步更换,对地势较低的易淹区域进行排水设施改造,2023年计划完成约5公里管道维修和部分易淹点的改造,部分管道采用非开挖方式进行修复,非开挖方式包括短管置换法、紫外光固化法、局部树脂固化法,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处于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特别提醒: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诚信库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