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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26 数据编号: 4388676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二次)公告

 
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招 标 (二次)公 告
 
1、招标条件
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项目由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射行审投资备[2023]507号备案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一期)工程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监理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 标 人: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项目。
2.3标段名称: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2.4建设地点:射阳县临海镇(盐城市纺织染整产业园区内)。
2.5项目规模与项目(一期)工程范围:
(1)本项目占地面积:80.5亩。
(2)本项目(一期)工程包含3×75t/h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岛【包括:3台中温中压锅炉,额定压力3.82Mpa,温度450℃。】、化水、电气、燃料、超低排放等附属设施(含在线监测)、办公及生活设施。
(3)项目(一期)所涉及的所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可研报告、规划方案所涉及到的项目工程及为满足本期项目安全稳定运行所不可缺少的项目工程)内容(施工图设计、系统设备、土建工程、粗装修、精装修、室外场地、室外管网、景观绿化、运行准备等)、保驾运行及相关伴随服务所必须的全部内容,以及预留项目内容所必须的公用、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说明:本项目(一期)工程分两期实施。先行实施的1期工程包括两台套中温中压75t/h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及项目所有公共、公用设施,投运半年后两年内按招标人要求再实施的2期工程包括一台套中温中压75t/h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
2.6监理范围:本项招标监理项目范围与内容与上述“项目(一期)工程范围”相同。
2.7监理工程内容:
(1)建筑施工图、系统设备安装图设计成果的评审、找缺,以及合理化建议等。
(2)建(构)筑物施工:对所有建(构)筑物的桩基础、设备基础、主体结构、粗装修、精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厂区内道路与各类管线的敷设,厂容厂貌与绿化景观等;根据试桩报告,工程桩和设备基础套达施工。
(3)系统设备:项目(一期工程)生产所必须的所有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含单调联调及各种检测等)、保驾运行(含验收)。主要系统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燃料输送系统:原料进场、卸料、库存、上料等;
2)燃烧系统:给料、锅炉燃烧、炉灰排放、炉渣排放等;
3)汽水系统:给水平台、省煤器、汽包、过热器、减温减压、蒸汽母管等;
4)化学水处理系统:原水、预处理、制水、除盐水、冷却循环水等;
5)电力系统:10kV双回路接入、开关站、变配电、配电房、设备电源箱等;
6)超低排放系统(含在线监测系统):炉内喷钙、SNCR氨水脱硝、高温布袋除尘、SCR催化剂等。
7)除灰渣系统:气力除灰系统、机械除渣系统、灰渣综合利用等。
8)点火油系统:采用床下点火方式、设置机械雾化油枪、高能点火装置、推进装置、火焰检测器、观火孔、就地控制柜设备等。
9)热工自动化:DCS控制系统、锅炉顺序控制系统(SCS)、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FSSS)、锅炉主燃料跳闸(MFT)等。
10)排污排汽系统:管道设置
一、二次阀门、采用一级排污扩容系统、连续排污扩容器闪蒸出的二次蒸汽接入除氧器,进行二次利用等。
11)压缩空气系统:变频螺杆空压机及配套的干燥处理系统、压缩空气品质保证等。
12)计量上传系统:厂内考核、原料、产品进出等。
13)取水口:含取水口警示标牌、栏杆、栅栏、闸门、远程监控、护坡及取水口清淤、降水、底层浇筑、沿途窨井、管线警示桩埋设等内容。
14)其它相关系统内容。
15)其它相关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做好设计管理工作;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其它招标人管理工作;系统设备安装完成后设备连续运行168小时后交付甲方、保驾运行(90天)期间的消缺工作等】。
2.8监理服务内容:三控、两管、一协调、安全监督、扬尘管控、农民工实名考勤及工资发放管理等。
2.9一期工程施工估算价:约20000万元。
2.10本项目(一期)工程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240万元(其中的1期工程172万元,其中的2期工程68万元)。
说明:投标人总价报价,分期价格同比例计算。
2.11资金来源:自筹。
2.12计划施工开工时间:2023年10月。
2.13监理服务期:540日历天。
说明:其中1期360日历天;2期180日历天。
2.14监理期限:与实际施工、72+168、保驾运行同步。
2.15监理标段划分:上述工程监理为一个标段。
2.16质量标准:合格。
2.17质量目标:创“江苏省建筑施工标准化二星级工地”,力争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国家“安装之星”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
3.3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3.4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③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符合相关规定数量、资格的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监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土建专业、锅炉专业、焊接专业、电气与仪表专业、化水专业、安全、资料等各不少于1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行管理规定配备到位(各专业必须满足对应岗位需求),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上述各专业监理人员不得兼任其它专业监理工作。
3.5投标人业绩要求:是指投标人自2018年9月1日(竣工验收时间)以来,具有过“单项施工合同价(或单项施工中标价或单项施工工程合同价或工程投资额或其它有关工程价格的表述)不小于10000万元(且包含有锅炉发电设备安装内容)的”监理业绩。
说明:
(1)业绩凭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凡上述平台查询不到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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