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桐乡市濮院镇乡村农旅共同富裕建设项目—濮院镇河道水生态改造提升及引水净化工程二期公告
桐乡市濮院镇乡村农旅共同富裕建设项目—濮院镇河道
水生态改造提升及引水净化工程二期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桐乡市濮院镇乡村农旅共同富裕建设项目—濮院镇河道水生态改造提升及引水净化工程二期 已由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2204-330483-04-01-408583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桐乡市濮院镇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由 业主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 桐乡市濮院镇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桐乡市濮院镇。
2.2建设规模:主要为水生态工程,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河床消毒改良206378m2、栽植苦草82551m2、栽植金鱼藻10319m2、栽植黑藻10319m2、栽植生态缓冲带25000m2、新建曝气系统13套、新建智能监测系统60套、新建截流井50座及运维养护4年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总投资约2350万元。
2.3招标范围: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方式建设桐乡市濮院镇乡村农旅共同富裕建设项目—濮院镇河道水生态改造提升及引水净化工程二期,包括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含优化)、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所有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相关的协调工作。
2.4计划工期:施工期5个月,调试期1个月,运营维护期4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其他要求:
(1)与工期有关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并作出风险分析,属于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
(2)投标文件中对本项目的建设周期的具体时间计划安排应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
2.5质量标准(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①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并确保整个项目服务周期内水体透明度以达到1.0m及以上,水质指标(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达到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标准,“水下森林”覆盖面积整体达到50%以上。
②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及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初步设计深化方案通过相关的审查。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企业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有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水生态修复项目的单个合同金额达到1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浙江省省外企业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1.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具有3.1.1的资格,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4家。如联合体投标,本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由联合体牵头人设立,并对工资支付负责,本工程所有付款均付至牵头人帐户。
3.2主要人员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