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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9-28 数据编号: 4398923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湖北监利市朱河中心水厂扩建工程(取水工程、输配水管网工程)第2标段监利市朱河中心水厂扩建工程(朱河、汴河段)球墨铸铁管材及管件采购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HBJL-202309SL-012001002)

监利市朱河中心水厂扩建工程(取水工程、输配水管网工程)
第2标段监利市朱河中心水厂扩建工程(朱河、汴河段)球墨铸铁管材及管件采购答疑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HBJL-202309SL-012001002
 
问题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3条:业绩要求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650万元及以上给水用球墨铸铁管K9管材及管件第供货业绩。按该条款全国只有1~2家大型企业满足此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下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第三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第七项: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业绩要求1650万明显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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