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江汉水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引江补汉工程初步设计已由水利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江汉水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江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引江补汉工程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后续水源工程,从长江三峡水库引水入汉江丹江口水库坝下,提高汉江流域的水资源调配能力,增加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北调水量,提升中线工程供水保障能力,并为引汉济渭工程达到远期调水规模、向工程输水线路沿线地区城乡生活和工业补水创造条件。
引江补汉工程多年平均调水量39.0亿m3,工程包括输水工程和汉江影响河段综合整治工程两部分。
2.2 招标范围
2.2.1 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1标(标段编号:YJBH/SG-01)
(1)代理机构名称: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建设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
(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2.2.2 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2标(标段编号:YJBH/SG-02)
(1)代理机构名称:长江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2)建设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
(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2.2.3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3标(标段编号:YJBH/SG-03)
(1)代理机构名称:长江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2)建设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
(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2.2.4 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4标(标段编号:YJBH/SG-04)
(1)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2)建设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
(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2.2.5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5标(标段编号:YJBH/SG-05)
(1)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建设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
(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2.2.6 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6标(标段编号:YJBH/SG-06)
(1)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建设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
(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2.2.7 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8标(标段编号:YJBH/SG-08)
(1)代理机构名称:中咨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建设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
(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2.3 计划工期
2.3.1 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1标
施工工期:85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2月30日,计划完工时间:2031年1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3.2 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2标
施工工期:93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2月30日,计划完工时间:2031年9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3.3 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3标
施工工期:96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2月30日,计划完工时间:2031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3.4 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4标
施工工期:94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2月30日,计划完工时间:2031年10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3.5 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5标
施工工期:89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2月30日,计划完工时间:2031年5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3.6 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6标
施工工期:92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2月30日,计划完工时间:2031年8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3.7 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8标
施工工期:91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2月30日,计划完工时间:2031年7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4 建设地点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襄阳市保康县、谷城县。
2.5 其他
(1)本次招标为引江补汉工程中的7个标段,即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1标、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2标、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3标、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4标、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5标、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6标、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8标。
(2)投标说明: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任意1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1个标段。
(3)开标说明:按照1标、2标、3标、4标、5标、6标、8标的顺序依次开标。
(4)评标说明: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序推荐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
(5)中标候选人推荐: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各标段招标控制价总金额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评审。若某一投标人在排序靠前的标段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该投标人在后续标段中继续参与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1标、4标、8标
(1)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其中1项为水利水电专业,另1项为上述4类专业之一),并在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
近10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下同)承担过(已完工或在建)1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及1项TBM工程施工业绩。
(4)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并在有效期内,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10年内具有至少1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或TBM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经历,取得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10年内具有至少1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或TBM工程的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施工经历;
(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需自购全新TBM设备,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3家制造商供发包人选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招标内容和范围进行投标,中标后合同不得转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2标、3标、5标、6标
(1)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水利水电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任意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
近10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下同)承担过(已完工或在建)1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及1项TBM工程施工业绩。
(4)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市政、铁路、公路中任意一项)且注册在本单位,并在有效期内,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10年内具有至少1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或TBM工程的项目经理施工经历,取得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10年内具有至少1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或TBM工程的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施工经历。
(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需自购全新TBM设备,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3家制造商供发包人选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全部招标内容和范围进行投标,中标后合同不得转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8日,每日9时~11时30分,13时30分~17时(北京时间)。
5.2 获取方式
(1)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平台公司技术服务热线:010-86397110。(节假日期间正常办理注册审核,详见公告附件4《特别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