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青柘线(旺海路-临时换热站)蒸汽管道、滨河路(汽水换热站出口-兴庄河南堤)段高温热水管道工程施工公告
青柘线(旺海路-临时换热站)蒸汽管道、滨河路(汽水换热站出口-兴庄河南堤)段高温热水管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福路等片区供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以赣行审备(2020)51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连云港市城发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青柘线(旺海路-临时换热站)蒸汽管道、滨河路(汽水换热站出口-兴庄河南堤)段高温热水管道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区
2.1.2、建设规模:青柘线(旺海路-临时换热站)蒸汽管道工程,长度616m,其中直埋敷设路由长度30m,架空敷设路由长度586m,蒸汽管道管径DN450;滨河路(汽水换热站出口-兴庄河南堤)段高温热水管道工程,长度763m,其中定向钻施工管段约433m,直埋管段329m,管径为DN600。
2.1.3、最高投标限价:4092739.80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青柘线(旺海路-临时换热站)蒸汽管道、滨河路(汽水换热站出口-兴庄河南堤)段高温热水管道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同时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