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张家口市小灌区节水综合改造工程(一期)施工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张家口市小灌区节水综合改造工程(一期)施工监理(二次)已由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以张行审字〔2023〕279号、张行审立字〔2023〕3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单位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4:6,招标人为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对怀安县王虎屯、西湾堡、西沙城3个乡11个村的南洋河引水小灌区进行节水综合改造,改善节水灌溉面积1.39万亩,采取优化调整渠系布置、实施各级渠道防渗衬砌、配套渠系建筑物、水利信息化、管理体制与机制改革等措施,实现节水目标。主要对灌区的干、支、斗渠进行改造衬砌,护砌总长50.643km,其中干渠21.544km、支渠19.653km,斗渠9.446km,渠道清淤7.172km,配套改造及新建水闸、桥涵、渡槽等渠系建筑物,改造巡渠路4.65km;配套通讯系统、监控系统、灌区业务应用平台,设置改造灌区调度中心1处等。建设地点:张家口市怀安县。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2.2 招标范围:
(1)监理工程范围:河北省张家口市小灌区节水综合改造工程(一期)施工(施工准备、图纸及施工图预算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
(2)监理阶段范围:上述监理工程范围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1年)、竣工验收阶段。
(3)监理工作内容:包括监理工作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数字化)管理、组织协调,以及设备现场交货验收(必要时的厂内试验及出厂验收)和安全监理、水保环保监理等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监理合同;③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报告);
3.1.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